可恶!团伙藏身迪拜,目标国内宝妈,1年内诈骗2500多万元!-每日动态
发布时间:2023-05-14 16:49:21 来源:百度新闻

犯罪集团藏身迪拜


(相关资料图)

以完成刷单任务发放红包为诱饵

将罪恶之手伸向“宝妈”

15名被告人在不到1年内

诈骗达2500余万元!

5月11日下午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对这起15人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间,被告人黄某等15名被告人先后在他人的纠集下,集中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酋长国首府迪拜市,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

南京江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成华介绍:“审查起诉认定是179名被害人,诈骗金额2000余万,涉及的都是中国大陆居民,尤其是‘宝妈’,在家里面带孩子的年轻妈妈,因为她们没有工资来源又想给家里补贴。这些电信诈骗打的口号就是‘做任务赚佣金’,最普遍的刷单诈骗。”

在迪拜,这15名被告人分属于三个“业务”小组,黄某和许某是其中两个小组的组长。而组员则分为“导师”和“炒群”,他们相互配合,获得基本工资以及个人诈骗利润的提成。

南京江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判长陈平告诉记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采取公司化管理模式实施犯罪,专门搞一些app对外诈骗。犯罪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个小组也是独立运作,公司内部有严格的考核制度,按比例发放工资。犯罪团伙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有专门的话术,组织性和犯罪集团特征非常明显。”

在庭审中,多名被告人表示,自己的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护照被统一保管,外出时要向组长请假,工作时手机上交,平时更是有外国保安看着他们……面对这些不义之财,有被告人选择将除往返机票等花费外的大部分收入购买基金进行理财投资,但更多的被告人则是将赃款用于吃喝及挥霍享乐。

辩护律师蓝天彬表示,这些被告人普遍比较年轻,都是“90后”“00后”。他提醒:“如果一些年轻人被胁迫、蒙蔽,应该要尽快脱离环境,及时去报警。”

庭审进行了近5个小时。公诉人对15名被告人给出的量刑建议均在10年以上,该案将择期宣判。

什么是刷单返利类诈骗?

刷单返利类诈骗由于返利周期短、引流成功率高,已逐步演变为当前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诈骗类型,并与其他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相互“融合”,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引流方式。

诈骗分子主要犯罪手法为:

第一步,前期引流。通过网页、短信、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打着“足不出户、高额佣金”的旗号,或以色情内容和免费礼物为诱饵,招募“刷单客”“点赞员”“推广员”,一旦有受害人“上钩”,即将其拉入“做任务”的聊天群。

第二步,小额返利。加入聊天群后,诈骗分子会让受害人在群内领取“新手任务”,“任务”主要是提高平台商家、网店的交易量、信誉度,关注相关公众号、账号,为短视频点赞评论刷粉丝等。受害人完成“新手任务”后,诈骗分子会快速返还小额佣金,用以骗取受害人信任。

第三步,诱导下载刷单app。在受害人完成前期任务并获利基础上,诈骗分子通常会安排专人在微信群中散布其获得高额佣金的截图,引诱受害人下载虚假刷单app做“进阶任务”。随后,诈骗分子以“充值越多、抢单越多、返利越多”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在刷单app中垫资充值,实际是将受害人资金转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而受害人的app账户中显示的金额仅仅是虚拟数字。

第四步,完成诈骗。当受害人完成任务想要提现时,诈骗分子将设置重重障碍,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操作异常账户被冻结”等各种借口,拒不支付本金和佣金,甚至诱导受害人加大投入,进而骗取更多资金。一旦受害人识破骗局,诈骗分子将切断一切联系。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杨蓉

本文作者:江苏新闻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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